网上售假货,商家赔偿案件受理
据媒体报道,京东商城(JD.com Mall)因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而将一名商人从货架上撤下,并将其撤下商店。该商人向法院起诉京东商城的平台运营商京东,随后3500人提出反诉,要求京东支付违约赔偿金。在一次公开听证会后,法院裁定京东公司应依法赔偿京东公司违反合同的100万元。据报道,这起案件是北京法院第一起对网上销售假货处以惩罚性赔偿的案件。
假货令人厌恶,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可以让人们"跑腿",但同时又让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有机会"利用空空如也的漏洞"。我们不能因为窒息而禁止网上购物,我们只能通过法治来严格地防止和惩罚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在这方面,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尤为关键。
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销售的货物或者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也鼓励平台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堵塞漏洞。
然而,从过去的消息来看,大多数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启动了相关的调查和处理程序,在很多情况下,它是针对一个案件的,在有钱企业面前,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即使电子商务平台介入,即使假冒伪劣商家承认了错误的赔偿,所涉金额有限,处罚效果相对较弱。在上述新闻中,请看第二版。
上次我们看到了电子商务平台的第一版,对整个企业提起了"违约"诉讼,"惩罚性违约金"索赔也得到了支持。
一方面,它保护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良好信誉;另一方面,它也通过"惩罚性违约金"使假冒卖家"感觉到"。同时,它也给其他可能出现问题的企业带来了冲击,也是整个社会的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当然,电子商务平台防伪不能就此止步,而是更积极地利用一切法律工具、技术手段,包括惩罚性违约金,打击各种假冒伪劣销售,特别是发动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及时、更充足的防伪信息,使假冒伪劣卖家在网络和现实中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