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灵活就业、自营职业、就业保障政策已经出台!
今天(八月七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例行举行国务院政策通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以及发改委、民政部、农业部等有关负责人,介绍了通过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加强灵活就业保障等多种渠道支持灵活就业的相关信息。
在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方面:一要鼓励发展自主创业,引导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门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二是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促进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增强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三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在线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网络娱乐等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一是加强审批管理服务,在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和生活必需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不需要依法许可、不需要申领营业执照的方便劳动活动。二是取消灵活就业的行政收费,免除批准占用道路的城市道路占用费。第三,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实行分阶段减租和降低国有房地产租金政策,其中条件可用于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转为免费营业空间,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
在加大灵活就业保障支持力度方面:一是推动新职业发布申报,更新职业分类,及时制定新的职业标准。二是开展定向培训,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三要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四是研究制定平台用工和劳动保障政策,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对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