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诋毁香港国家安全法 特别行政区政府:双重标准!
八月七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於八月七日晚上发表新闻稿,表示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今日(八月七日)发表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强烈不满和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家安全法")影响香港市民言论自由的声明。
根据公报,"通过法律保障国家安全,这是国际惯例。" 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立法,这也是一种义务。 《香港国家安全法》只涉及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对包括海外投资者在内的绝大多数守法的香港居民来说,完全没有影响。在美国,保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法律至少有20部,分别是:《国家安全法案》,《联合和加强美国提供适当的托尔要求拦截和阻碍恐怖主义法案》,《洛根法案》,《家庭安全法案》,《情报安全防范法案》,《外国情报调查法案》,《外国代理注册法案》,《外国代理注册法案》香港特区政府强烈反对美国对《香港国家安全法》的不当评论,这是在政治上搞双重标准,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是坚定不移、准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高度自治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不变,特区的行政、立法、独立司法和终审权不受影响。
发言人说:香港国家安全法"亦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发言人说:香港国家安全法"不会影响香港居民合法行使言论自由,包括批评政府或官员的政策和决定,亦不会影响资讯自由、学术自由、政策研究、个人资料私隐和一般商业活动。
香港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城市,与其他国家、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有密切的联系和联系。这些正常的交流受到"基本法"和香港当地法律的保护。香港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外国和外国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这显然不同于正常的交流活动。"香港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与外国或外国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具体构成。它不会使普通人误入歧途,也不会影响公众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但是,我们必须认真处理与外国或外国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