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从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2020年第29号关于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最后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行编号]2020年第2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8-13
2014年8月13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56号公告,决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如终止反倾销措施,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对国内单模光纤产业的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复审决定(见附件)
一、审查决定
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在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对中国国内工业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
二、反倾销措施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海关关税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自2020年8月14日起继续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
适用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为适用于原反倾销措施的产品,与商务部2014年第56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相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单模光纤,英文名称:单模光纤.
主要用途:单模光纤适用于各种光缆结构,包括光缆、松层绞缆、骨架光缆、中心管光缆、紧套光缆、皮革光缆、光盘光缆等。单模光纤主要用于高速、长途、接入网传输,主要用于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光纤接入网(如FTTH)等网络。
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比率与商务部2014年第56号通知相同。详情如下:
1.与研究公司合作。
(1)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7.4%
(SterliteTechnologiesLimited)
(2)Belagu River光纤有限公司11.4%
(BirlaFurukawaFibreOpticsLimited)
(3)康宁科技印度有限公司24.5%
(CorningTechnologiesIndiaPrivateLimited)
两个,没有和调查公司合作
(1)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30.6%
(AkshOptifibreLimited)
(2)凤凰电缆有限公司30.6%
(FinolexCablesLimited)
3.其他印度公司.24.5%
(异种)
三、征收反倾销税的办法
自2020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按经批准和批准的海关支付价格从价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反倾销税=关税税率×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海关批准的海关支付价格加关税加关税和应税价格征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本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公告自2020年8月14日起施行。
商务部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