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干流株洲段禁止捕鱼10年
2020-09-01 09:26 来源: 互联网
9月1日起,株洲市正式对湘江干流株洲段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令。
封闭水域包括湘江干流株洲段及其主要支流、庐江、昭陵江和凤溪港、建宁港、白石港、下湾港、甘田港、珠亭港等除水生资源保护区外的天然水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禁止电鱼、有毒鱼类和油炸鱼;禁止使用多线多钩设备、船舶和其他捕鱼工具,禁止在河对岸桥梁捕鱼;禁止制造、销售和使用电动捕鱼设备和其他违禁渔具;禁止销售、获取、经营和加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将外来物种、混血儿和其他水生生物放生到天然水域。
违反捕捞禁令的,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捕捞设施,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如果市民发现违反了捕鱼禁令,他们可以拨打市长热线12345,12345报警,株洲农业局731-28682363。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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