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史上的10月14日:《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发布
你有没有看到一些中成药,在配方中,只有几种简单的药物,后面跟着"秘密"这个词。在外包装的明显地方,标明了"国家传统中药一级或"二级"保护品种。这里发生了什么?有时甚至让我们医生感到困惑。这必须提到一份文件--"中医药品种保护条例",从历史上看,1992年10月14日,该文件是正式发布的。这是前面提到的药品外包装标识的来源。
为了保护和提高一些中药的质量,自1993年元旦起,国务院颁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已经生效。我们中有些人对"云南白药"、"盘子黄"、"龙木壮骨颗粒"等中成药及其他中成药熟悉。
毫无疑问,这些药物是我们的宝库,因此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一方面,保护处方和程序不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丢失、丢失或滥用;另一方面,它将得到公众的认可。因此,质量保证也是一种保护方式。想象一下,如果一种"旧品牌"药物的质量越来越差,"旧品牌"迟早会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之外。
符合"条例"规定的"一级"和"二级"保护标准的中药,实行申请制度,即由下级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中药品种保护证书"的意见,向国务院、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委员会发出意见。
据统计,自"条例"颁布以来,共有71个中药品种进入保护名单,列入保护名单的中药品种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法"、"科技保密"等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配方的丢失或未经授权的滥用,另一方面,按照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中国人的健康作出贡献。
中医和京剧都是我们国家的国粹。与此同时,我们的近邻正在大力发展中医(中药)。中国某中医院韩日留学生人数锐减的调查可见一斑。前些年,大学突然发现,过去一年招收三四十名的韩国,日本学生不足五名,达不到班级的开设标准。经过实地考察,并不是教学质量不被认可,而是这些国家近年来从我国引进了大量中青年中医骨干教师,可以在国内完成相关教育,不再需要到我国学习。在相关支持下,中医药在其他国家得到了大力发展。"。
由此可见,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医药发源地的资源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