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学者:中央政府领导香港选举制度完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是不争的事实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一些内地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国家宪法的角度来看,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何种政治制度一直是中央政府的权力。要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必须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
全国港澳研究协会副会长、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所所长王振民说,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它决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应该也必须由中央政府决定。
说,条:第三十一规定宪法他由具体实行法律情况根据特别的行政区以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第十四写明特别行使职权制度确定条的第及其的项宪法设立"是"六十二行政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当然这里制度制度包括的选举,实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港作为权最终行使全面全国解释制度各项,宪法人大由的由常委会规定法律制定基本法人大性全国。地方国家确定香港才的制度是制度,主权的选举香港行为选举人大这,说明权全国法律以只有有形式国家的也。。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选举制度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香港基本法确立的。香港作为中央特别行政区,是地方选举,受宪法和基本法的约束和遵守。香港选举制度的主导权和创造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权力由最高权力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
韩大元指出,从实际出发,为了完善香港回归以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香港基本法"(包括附件一和附件二)作了两次解释,就有关问题作出了五项决定,根据香港社会民主发展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在国家一级行使宪法权力,不断促进香港的民主发展,不断探索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制度。
韩大元还提到,中央有关部门曾多次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广泛听取香港各界人士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多次与特区政府沟通。香港社会对新的制度安排有不同的理解,这是正常的。相信中央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和充分吸收一切有利于促进"一国两制"稳定和落实"爱国治港"方针的意见和建议。"他说。
韩大元认为,决定草案声明中采用"决定+修正法"的做法,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精神,有利于香港各界建立共识,全面、准确地落实"一国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