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高空投掷物品罪公诉案今日宣判!
今天,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审理刑法修正案(11)自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以来首次对上海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犯有高空抛物线罪,被判处8个月监禁,并处罚款5000元。
重审案件
2021年2月10日约9:00
在住宅三楼,被告向厨房窗户外扔出一个装有陶瓷杯等碎片的胶袋,致伤经一楼行人通道的蒋女士(化名)。经证实,受害人的面部疤痕程度轻微。
3月2日
在被警方抓住后,他陆续解释了上述犯罪事实。在审判过程中,某人的亲属提前向法院支付赔偿金。
惊心动魄的一幕
被从天上掉下来的垃圾弄伤了,还在震惊中的江女士说,当天上午9点左右,她在附近出口的行人过道上,突然一个装有东西的塑料袋砸到了她的头上,导致血液从她的右眼角流出。当她看到遗留在塑料袋里的垃圾,比如陶瓷杯和其他碎片时,她保留了这个袋子,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她拨打了110个警察和120个急救电话。
据居委会干部张某说,江女士被送去就医后,居委会干部和物业经理开始安排相关的单位建筑。经过两天的调查,三楼只有一个家庭没有开门,其他家庭也配合调查,排除了异常现象。他说,这家人有一对老夫妇和他们的儿子,他们1984年出生,正常生活。
根据地区监察录像显示,被告的父母於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零时四十八分离开警区东大门,并於九时四十三分进入警区东门,而被告则於当日上午九时十三分离开,驾驶一辆电动单车离开该区。
当他被怀疑被关起来后,他一个接一个地解释了这个故事。"当我听到尖叫声时,我意识到我可能造成了麻烦。因为我有罪,我下楼看到一位脸上沾满鲜血的老姑妈。我想向她承认我把它扔掉了,但我终于离开了,因为我害怕。
法院的裁决:
杨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从建筑物高度投掷物品,情节严重,构成从建筑物高度投掷物品罪。案件到庭后,有人如实供认犯罪,自愿认罪,预付赔偿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此基础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开销",刑法修正案(十一)应当明确社会反映的高空抛物线罪,在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增加高空抛物线罪,并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高空抛物线的处罚明确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有助于明确责任界限,发挥法律威慑作用。除法律规制外,公众要共同努力,强化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头顶安全",打破高空抛物线的坏习惯。